社会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
学科门类: 法学 专业名称: 社会学 专业代码: 030301
学 制: 四 年 授予学位: 法学学士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,基础扎实、知识面宽、能力强、素质高、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性、复合型专门人才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较扎实的社会学理论和全面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,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和统计软件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,能够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,能在科研机构、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、政策研究与评估、社会规划以及发展研究等管理与实务工作。
二、基本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学的基本理论、社会调查技能、社会统计方法和软件应用,学习社会学专业的主干课程,并可以选择社会管理、移民和社会评价、环境社会学、人口学等方向的相关课程。毕业生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统计软件,具有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本技能。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、专业知识:掌握社会学的基本原理,特别是要理解古典社会学与现当代社会学的基本理论。
2、问题分析:能够运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,结合现代分析工具,分析社会现象与问题。
3、职业规范: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,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,履行社会管理责任。
4、个人与团队:能够在社会管理实践中承担个体、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多重角色。
5、沟通和表达: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,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。
6、终身学习: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,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。
三、修业年限
本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。
四、授予学位
授予法学学士学位(社会学专业)。
五、主要课程设置
社会学专业的主要课程设置有:社会学概论、古典西方社会学理论、现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、中国社会思想史、社会研究方法导论、社会研究方法·定性、社会研究方法·定量、社会统计学、人口学原理、文化人类学、社会心理学、移民社会学、环境社会学、社会工作概论、农村社会学、城市社会学、经济社会学、组织社会学、社会分层与流动、项目管理与社会评估等。
其中:
全英文课程:移民社会学、项目管理与社会评估
研讨课程(含新生研讨课):专业认知(新生研讨课)、环境社会学、农村社会学
创新创业课:职业生涯规划
六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学计划
社会学专业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有:社会研究方法·定性课程实践、社会研究方法·定量课程实践、农村社会学课程实践、移民社会学课程实践、项目管理与社会评估课程实践、社会工作实务课程实践;统计软件应用,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;以及军训、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等。
七、所含专业特色
社会学专业主要包含移民社会学、环境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、社会评估及城乡社区均衡发展等四个方面的培养特色。
1.移民社会学: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,能够开展工程占地区与安置区调查研究、移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、移民遗留问题处理、移民监测评估、移民社会保障、移民社会整合、移民社会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社会调查与研究工作。
2.环境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:掌握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,在涉及环境、特别是水环境方面能提供相应社会组织、社会管理及社区服务等工作。
3.社会评估:致力于强调社会学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,通过对项目社会影响、利益相关群体、脆弱人群、社会性别、少数民族群体等进行分析,提出避免或减少社会不利影响的措施,促进项目设计与执行完善,完善社会政策设计。
4.城乡社区均衡发展:掌握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,学习城乡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在城市社区发展、农村社区以及人口老龄化等方面提供基础调查,完善社区政策、提供发展服务。
八、课程框架
课程体系 | 课程性质 | 学分 | 比例(%) | ||||
理 论 课 程 | 通识课程 | 公共必修课 | 必修 | 25 | 15.3 | ||
通识选修课 | 自然科学类 | 选修 | 8 | 5.0 | |||
人文社科类 | |||||||
经管法类 | |||||||
体艺医类 | |||||||
平台课程 | 学科平台课 | 必修 | 24 | 14.7 | |||
专业课程 | 专业基础课 | 必修 | 25 | 15.3 | |||
专业主干课 | 27 | 16.6 | |||||
个性课程 | 专业提升课 (含学术研究、工程技术〔或综合应用〕、创新创业等模块)
| 选修 | 18 | 11.0 | |||
专业拓展课 | 跨学科/专业课程 | 4 | 2.5 | ||||
国际交流学习 | |||||||
辅修专业、二学位 | |||||||
实践课程 | 必修 | 32 | 19.6 | ||||
总学分(不含素质拓展学分) | 163 | ||||||
素 质 拓 展 | 寒暑期社会实践类 | 共10学分,详见《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 (修订)》 | |||||
志愿服务类 | |||||||
课外活动参与类 | |||||||
社会工作、荣誉与技能培训类 | |||||||
竞赛成果类 |
九、毕业条件
修完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通识课程、平台课程、专业课程、个性课程及实践课程,成绩合格,且各部分所得学分均不少于相应规定学分数,累计获得不少于163学分,同时素质拓展学分获得不少于10学分方可毕业;符合河海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,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